各相关单位:
为巩固审计整改成果,加强财务管理,规范经济行为,现对2025年下半年往来款清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清理范围
1. 发生的各类暂付款,包括个人借款、培训费、版面费、基建预付款等,在相关业务结束后,经办人应及时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。
2.发生的各类暂存款,主要为项目完成已达到退还条件的保证金、质保金等暂存款项。
二、办理方式
1. 暂付款结算办理方式:个人借款还款应到财务处进行还款;发票冲账应通过“财务平台”→“网络报销”→“日常报销录入”模块按要求填报审批,支付方式栏注意选择“冲借款”。
2. 暂存款结算办理方式: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《beat365中国官方网站保证金退还申请表》,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审批。
3.审批完成后经办人员需将相关材料递交至财务处核算科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财务处会将各相关单位暂付款明细表和暂存款明细表通过OA发送至相关部门负责人,请各部门负责人及时督促经办人员办理相关手续。
2.对于项目执行不力发生违约情形,需要没收项目保证金、质保金的,请提交纸质版情况说明至财务处核算科。
3.暂付款还款、冲销期限为3个月,已完成相关业务的可提前办理相关手续。2023年之前的个人读博借款需进行还款,否则财务处可采取相关措施强制进行还款。
如有疑问,请与财务处核算科联系,联系人李老师,电话82361538。
财务处
2025年11月6日